大象新闻记者 许继彬 通讯员 杨琼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副局长、巡视办副主任王炳江,检务督察局四处处长吕斌一行到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召开调研座谈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二级巡视员耿全红、检务督察处处长陈敬建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依次参观了三门峡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荣誉室等场所,了解了三门峡市检察院各项工作基本情况。随后,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三门峡市检察院及各基层检察院关于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围绕当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困难、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与与会干警互动交流、深入研讨。
王炳江对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内部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一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内部审计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可以考虑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方式对财务收支、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开展审计,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突出重点,逐步推开。首先解决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问题,如针对信息化建设这种资金密集型项目、存在较大风险的工程项目等,通过采取内部审计的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防患于未然。三是整合力量,贯通协调。将两级院财务、司法会计等力量整合起来,一体化使用,由市院组织开展交叉审计,是将来在基层院开展内部审计的一种思路。四是抓实整改,务求实效。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必须全面彻底整改,不能为了审计而审计,不仅要整改具体问题,还要抓实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复发生。